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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考研刑事诉讼:回避

关键字: 时间: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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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

1、回避制度的意义

①首先,只有实行回避制度,才能更加有效地保障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秉公执法,客观公正地进行诉讼、处理案件,才能更有效地防止侦查、检查和审判等人员因受个人感情、恩怨、利害或成见等因素的影响而先入为主或徇私舞弊、出入人罪

②其次,实行回避制度,使参与承办和处理案件的人员同案件处理结果均无利害关系,这对于维护司法机关的威信,增强司法机关就案件作出的裁判及其他决定的权威性,也有重要意义

③另外,实行回避制度也体现了诉讼的民主性。因为法律允许当事人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侦查、检查和审判人员回避,并把它看做是包括被告人在内的当事人享有的一种诉讼权利,所以现代诉讼的回避制度又具有诉讼民主的意义

2、回避的理由

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②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③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④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3、有权决定是否应当回避的个人或组织

①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②院长的回避由本级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由同级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员会决定

③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应当根据其所处诉讼阶段等具体情况,分别由院长、检察长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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