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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2023MPA招生简章

关键字: 时间: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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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简介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培育高校。

  学校200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曾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2021年入选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B类建设高校并即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为目标,不断提升办学水平。目前拥有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6个江苏省重点(培育)学科,农业科学和工程学两个学科均入选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

  二、公共管理学院简介

  南京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设在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现设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与管理3个教学系。开办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与管理3个本科专业,学院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公共管理)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MPA)1个,同时在应用经济学(劳动经济学方向)和工商管理学(房地产管理学方向)两个学科方向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22年,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获批“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B类)。校级研究机构社会保障研究院、 政府管理研究中心挂靠公共管理学院,另设江苏政府管理创新培训中心、土地与城乡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综合实验室等机构。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58人,专任教师49名,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6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占90%,其中2名教师被评为全国优秀MPA教师。近5年,学院教师科研成果丰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4项,其中国家社科重点项目2项,科研经费1000余万元,出版专著10余部,公开发表论文260余篇(SSCI期刊发表论文32篇,CSSCI期刊发表论文185篇,其中权威期刊70余篇)。学院拥有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培育点、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各1个。学院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各1项,教育部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到目前为止,学院教师自主开发的13篇公共管理案例被选入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三、MPA教育发展历程

  1999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7次会议正式批准在我国设立MPA学位,MPA教育在我国正式启动。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其目的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截至目前,我国MPA培养单位共有250余家。

  四、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

  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含2018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考生);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含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考生);

  (3)国民教育序列获硕士学位,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含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考生)。

  五、报名

  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具体以教育部通知时间为准),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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