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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关键字: 时间: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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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一所具有鲜明国际化特色的广东省属重点大学,是华南地区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外国语言文化、对外经济贸易、国际战略研究的重要基地,入选为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977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794人,各类成人本专科生、进修及培训生、外国留学生30000多人。

  我校研究生教育秉承“明德尚行,学贯中西”的校训,着力推进专业学习、外语学习与实践学习的深度融合,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意识的高层次拔尖型人才。学校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是中国恢复研究生制度后较早获得硕士、博士授予权的单位。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7个省级重点学科。拥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1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5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开展的几轮学科评估中,我校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均位居全国高校前列。

  建校以来,梁宗岱、桂诗春、李筱菊等名师大家荟萃学校,执教治学,为学校积累了丰厚的精神文化财富。学校现有教职工总数2129人,专任教师140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比例达到53.8%,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比例达到95.4%。教师队伍中,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5人(其中在职7人),入选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2人,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2人,入选中宣部2019年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2人,入选“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人,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3人,获国家外专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资助1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创新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24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广东省“珠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珠江学者”讲座教授4人,“青年珠江学者”6人,入选广东“特支计划”4人、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1人、广东省理论宣传青年优秀人才2人、广东省“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1人、省级培养对象44人次,入选省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23名,(先后)聘用“云山学者”363人。此外,学校还聘有51位客座教授和近100位长期外教。

  一、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一)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包含推免生,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人数为准,可能会有调整。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按毕业授予的学位类型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专业学位:学制2年或3年,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我校2022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工商管理和社会工作。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且已获得自学考试5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会计专业小语种+会计创新班(03研究方向)、新闻与传播专业多语种+国际新闻传播创新班(04研究方向)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多语种+汉语国际教育(02研究方向),要求报考考生本科主修专业为非通用外语语种专业(即英语专业外其他外语语种专业),创新班单独划取复试分数线(不低于国家线),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报考资格,正确选择研究方向,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网上或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初试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会计、工商管理硕士联考(MBA)

  初试科目为两门,即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和英语(二)(满分100分),均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命题。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自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四)初试地点: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考场。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五、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六、录取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七、就业

  我校历来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坚持“服务体系立体化、职业指导全程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管理手段信息化”开展就业工作,大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继2009年我校获得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之后,2012年又被国务院评为“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

  学校坚持国际化人才培养,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外语水平突出,深受广大用人单位的青睐,学生就业一直保持“就业率高、就业层次高、就业满意度高”的“三高”态势。就业领域集中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国(境)内外高校、普教系统等单位,就业去向主要分布在广东省内粤港澳大湾区及省外北京、上海等城市。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八、学费标准、奖助学金、住宿情况和培养所在校区

  (一)学费标准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非定向生8000元/年;定向生12000元/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如下:

  2022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情况统计表

  专业学位类别学制(年)收费标准(人民币)备注

  法律2 法律(法学)/

  3 法律(非法学)18000(其他法律实务方向)/22000(涉外法治人才和涉外律师方向)(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汉语国际教育222500(元/生·学年)

  翻译235000(元/生·学年)

  工商管理235000(元/生·学年)

  国际商务222500(元/生·学年)

  新闻与传播222500(元/生·学年)

  会计2/

  3(小语种方向)35000/

  30000(小语种方向)(元/生·学年)

  金融235000(元/生·学年)

  社会工作212000(元/生·学年)

  应用心理218000(元/生·学年)

  电子信息315000(元/生·学年)

  工商管理356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社会工作318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学金

  为了激励研究生安心学习、积极开拓创新,保障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为主,社会资助为辅,学校补助为补充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基本做到多层次、宽渠道、高激励。目前,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每年最低可获得0.9万资助,累计最高超10万。

  奖助学金种类硕士

  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年

  学业奖学金不低于10000元/人·年(特等奖)

  不低于5000元/人·年(一等奖)

  不低于3000元/人·年(二等奖)

  国家助学金不低于6000元/人·年

  “三助一辅”津贴最低6000元/年

  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

  特殊困难补助最高3000元/年

  研究生创新奖最高10000元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最高6000元

  学术会议资助最高7000元

  出国访学资助资助标准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当年度制定的最新资助标准

  研究生出国(境)奖学金最高20000元

  备注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比例及奖励金额的标准每年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目前已经开展的“三助一辅”类岗位为研究生管理助理,津贴发放标准为600元/月,按一学年(共两个学期,10个月)进行发放。

  (具体以学校实际发文为准)

  (三)住宿情况

  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1500-2200元/人·年。

  (四)培养所在校区

  学校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和华南地区经济中心广州,辖4个校区,总面积约2442亩(含规划),其中北校区位于广州市白云山北麓,南校区位于广州大学城,大朗校区位于广州市大朗,知识城校区位于中新广州知识城。

  1.北校区(白云区):英语语言文化学院,国际商务英语学院,商学院(MBA),西方语言文化学院,日语语言文化学院、亚非语言文化学院(筹),东方语言文化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词典学研究中心,国别和区域高等研究院。

  2.南校区(大学城):经济贸易学院,商学院(除MBA外其他专业),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国际关系学院,英语教育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3.知识城校区:高级翻译学院(含翻译学、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专业),法学院(含全部学硕和专硕)。

  由于学院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具体培养所在校区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培养单位的安排为准。

  九、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电话:020-36207044,020-36773606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编:510420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请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联系我们”栏目附件。

  若上级部门对2022年招生政策有新调整或规定,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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