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联系电话:18003714525
以下是关于“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 ”的相关资讯,想要更详细了解更多考研培训机构的相关情况,可以咨询咱们在线客服老师!
面对法律硕士考试,知识点的复习是至关重要的。在初期的备考中,针对法硕知识点内容,考生们要不断反复的进行背诵,一刷理解,二刷背诵,三刷重点,因此对于知识点的复习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供大家背诵复习。
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概念: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的行为。
(1)主体只能是犯罪分子以外的人,犯罪分子本人实施本罪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六个常见的事后帮助犯(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洗钱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都是如此;但是,打击报复证人罪可以由犯罪分子构成。
(2)对象只能是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不包括犯罪工具,掩饰、隐瞒犯罪工具的性质不成立本罪。
(3)与共犯的区别:事先通谋的构成共犯。
以上就是关于“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介绍,相信你可以掌握所有的知识点,并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