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 / 法学硕士
0371-60904200 全国咨询热线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硕士 > 报考指南 > 院校盘点 >

法律硕士宪法学知识点监督权

关键字: 时间:2025.06.15

天任教育

在线客服  联系电话:18003714525

以下是关于“法律硕士宪法学知识点监督权 ”的相关资讯,想要更详细了解更多考研培训机构的相关情况,可以咨询咱们在线客服老师!


  面对法律硕士考试,知识点的复习是至关重要的。在初期的备考中,针对法硕知识点内容,考生们要不断反复的进行背诵,一刷理解,二刷背诵,三刷重点,因此对于知识点的复习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宪法学知识点:监督权”,供大家背诵复习。

  法律硕士宪法学知识点:监督权

  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申诉都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具体形式。公民行使这一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公民在行使监督权时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1、批评、建议权 批评权是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缺点和错误,有权提出要求其克服改正的意见;

  建议权则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有权提出自己的主张和建议。

  2、检举、控告权 检举权则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机关进行检举的权利。控告权主要是指公民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提出指控,请求有关机关对违法失职者给予制裁的权利。

  3申诉权和国家赔偿请求权 申诉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可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请求,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申诉分为诉讼上的申诉和非诉讼的申诉两类。诉讼上的申诉主要是指当事人或其他公民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经济纠纷等判决或裁定不服,认为确有错误,依法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查处理的行为。对于诉讼上的申诉,我国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对此都作了详细规定。非诉讼的申诉主要是指公民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向其上级机关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处理的行为。 国家赔偿请求权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 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2010年4月进行了修订。

  按照《国家赔偿法》,我国公民取得赔偿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行政赔偿,

  二是刑事赔偿。

  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情形;

  刑事赔偿的范围则包括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情形。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将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司法的严肃性,增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人民、为社会负责的责任感,它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以上就是关于“法律硕士宪法学知识点:监督权”的介绍,相信你可以掌握所有的知识点,并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开课通知
更多>
  • 1.9-1.13

    26考研法律硕士寒假密训营(二期)

    听课
  • 1.1-1.6

    26考研法律硕士寒假密训营(一期)

    听课
  • 2020年10—11月

    26考研法律硕士(法学)冲刺串讲班

    听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