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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艺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关键字: 时间:2022.04.25
  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自治区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国家、自治区相关会议精神,为规范复试录取规则,稳妥做好2022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研究生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服务考生。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管理

  (一)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和审核复试录取方案、调剂方案、招生计划分配方案、防疫方案、应急方案等有关方案。研究生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日常管理,学校纪检监察室人员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巡查和监督,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舆情管控和信息技术保障,宣传部协助做好复试录取工作的网络宣传。

  (二)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管理、监督、指导各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各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学科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重点包括遴选并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审定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做好应急突发事件处理等。

  (三)复试小组由学科(专业)负责人任组长;同一学科(专业)组建多个复试小组的,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组长,组员随机分配。复试小组要负责制定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成员原则上应为本学科(专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的教师组成;其中应有1人负责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每个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远程复试平台的维护,调试和系统正常运行并对整个复试过程的记录。

  三、招生计划

  各专业将按照自治区教育厅2022年实际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数执行,后期将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略作调整。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体复试时间以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复试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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