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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关键字: 时间:2022.04.25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的要求和《青海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招生考试复试组织工作方案》(青招委办〔2022〕9号)等文件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规范调剂工作流程,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完成,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

  我校2022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50名(学术学位380名,专业学位47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10名(具体招生专业详见《青海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各专业招生人数由研究生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及管理办法》等规定,综合考虑专业生源与就业、学科建设及往年招生录取等情况,统筹安排。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各专业调剂复试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组织领导

  (一) 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校领导和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校纪委、研究生院、人事处、财务处、科技处、社科处负责人及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制定研究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开展培训、督导和巡查工作。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网络中心、财务处提供工作保障和财务支持,校纪委监督,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各招生学院具体实施。

  (二)各招生学院成立由院长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并按要求提前公布;组织开展复试调剂工作,按时报送录取信息,完成研究生复试工作。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要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三)各招生学院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1名纪检人员和1名秘书组成,具体实施面试、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考核等工作。复试前应宣布各项复试工作要求、流程及复试细则;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复试记录等工作;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复试做到“一平台”,“三随机”,即同一专业应统一复试平台,随机确定考生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

  (四)各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报考的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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