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 / 法学硕士
0371-60904200 全国咨询热线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硕士 > 报考指南 > 复试方案 >

西安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

关键字: 时间:2021.01.02

天任教育

在线客服  联系电话:18003714525

以下是关于“西安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 ”的相关资讯,想要更详细了解更多考研培训机构的相关情况,可以咨询咱们在线客服老师!


为了减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考生健康,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以网络远程复试为主,辅以现场复试。对于已返校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各学院可视学生人数及场地条件等采取现场复试形式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现场复试需在临潼校区组织。其他考生一律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复试时间

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段内,各学院根据学校总体安排自定具体复试时间,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生源不足的学院可安排多批次调剂复试。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准备事项

(一)网络远程复试设备安装与调试

考生登录各学院网站查看学院采用的网络复试平台和复试要求,并做好复试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确保复试过程中网络复试设备的平稳安全运行。如考生未进行测试,导致复试时出现自身网络及设备问题,由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需要提前准备的设备和场所要求如下:

1.独立的复试房间。该房间用于考生本人复试,室内不能有其他人在场,现场保持安静和光线明亮,不逆光。面试过程中,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电子设备。

2.网络信号及设备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3.提前下载腾讯会议、ZOOM等可用于网络复试的平台软件,具体见学院要求。

4.双机位复试硬件设备

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以及可进行通话的麦克风、音响等设备,电脑手机均可。第一机位用于面试的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面向考生,用于面试老师对考生的远程视频考核。示意图如下:

第二机位为面试监考机位,放于考生侧后方45度,用于面试老师和视频监考老师在面试过程中观测考生的后方及周边环境情况。放置面试主机位的书桌应面对墙面摆放。示意图如下:

5.各招生学院提出的其它要求。

6.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应提前向所报考学院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二)其他复试用品准备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准备黑色签字笔和A4纸张。

5.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

6.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复试用品。

复试流程

(一)考试前

1.复试准备:考生准备复试设备和环境。

2.提交材料:考生提交复试资格审查和其它材料。

3.模拟演练:熟悉平台使用功能和复试流程。

(二)考试中

1.登录复试平台,测试视频和应试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2.进入等候区(网络远程复试备考)。

(1)学习《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等。

(2)工作人员检查面试环境、核验考生身份。

(3)签订《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4)随机抽取复试次序。

3.进入主考区

(1)身份识别:考生向面试老师展示身份证、准考证,复试秘书将画面拍照或截屏保存。

(2)再次检查面试环境。

(3)复试答题。

(4)答题结束或复试时间结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停止答题,离开面试区,主动退出复试界面。

(三)考试后

(1)身份复检:通过复试截屏照片与现有数据库进行再次比对。

(2)成绩公布:复试成绩核对无误后,及时公布。

(3)若第一志愿被录取,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查看拟录取信息,并告知学院“已看到拟录取信息,同意待录取”。若调剂志愿被录取,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点击“同意待录取”。如未按时回复,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

(4)资格复查: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以上为基本流程,如所报考学院有其他规定,以学院规定为准。

复试违规处理

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或取消录取资格。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

(二)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的。

(三)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四)考试过程中未经面试老师同意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五)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六)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七)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八)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各学院联系方式

开课通知
更多>
  • 1.9-1.13

    26考研法律硕士寒假密训营(二期)

    听课
  • 1.1-1.6

    26考研法律硕士寒假密训营(一期)

    听课
  • 2020年10—11月

    26考研法律硕士(法学)冲刺串讲班

    听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