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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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与领导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长:周江洪、张永华
副组长:郑春燕、吴卫华
成员:周江洪、张永华、郑春燕、吴卫华、赵骏
申诉联系人:李冬雪
联系电话:0571-86592771
电子邮箱:lidongxue@zju.edu.cn
二、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一)复试分数线
我院的复试分数线同学校基本分数线要求,具体为:
学科门类 |
政治 |
外语 |
业务1 |
业务2 |
总分 |
法学[03](不含法律硕士[0351]) |
60 |
60 |
90 |
90 |
370 |
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法律硕士(法学)[035102] |
55 |
55 |
90 |
90 |
365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同浙江大学公布的分数线。各类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二)招生计划
1.学术学位统考招生名额22个。
2.专业学位招生名额92个( 5个为浙大城市学院联培生)。
3.2020年专项计划除推免外招生名额:少民骨干专项计划3个,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4个。
三、复试形式和要求
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聚集,统筹考虑浙江省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学校安全管控措施,我们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考生的安全,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面试,以“钉钉(DingTalk)”作为面试平台。视频面试考生须知见附件2,请于5月11日前完成手机、电脑上安装好钉钉并通过实名认证。
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请考生提供个人简历信息表(见附件3)和大学学习成绩单、发表论文或科研成果(如有)、获奖证书(如有)的扫描件或者照片,于5月12日前通过钉钉上传。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考生个人陈述不超过3分钟,其余时间进行面试(含英语问答和专业知识考察等)。个人陈述环节可以通过PPT展现;若考生准备PPT,请于5月12日前通过钉钉上传,复试时由复试组秘书老师在现场播放。
在纪委监督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评委专家组,随机抽取复试题目。
四、拟录取名额及录取规则
(一)拟录取名额
专业代码 |
研究方向(二级学科)名称 |
统考招生名额(不含少民骨干计划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 |
030101 |
法学理论 |
4 |
0301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3 |
030104 |
刑法学 |
2 |
030105 |
民商法学 |
2 |
030106 |
诉讼法学 |
3 |
030107 |
经济法学 |
4 |
030109 |
国际法学 |
4 |
035101 |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
77(含5位浙大城市学院联培生) |
035101 |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
13 |
035102 |
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
2 |
2020年专项计划除推免外招生名额:少民骨干专项计划3个,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4个。
以上名额,学院可根据复试实际情况统筹。
(二)录取规则
我院根据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录取:结合专业、学术学位研究方向(二级学科)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复试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序。其中: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规则
1.学术学位不同研究方向(二级学科)间的调剂方法:复试合格人数未达到拟录取人数的研究方向(二级学科),可从其他研究方向(二级学科)考生中调剂。
2. 法律硕士(法学)的调剂方法:招生名额余量,优先由院内学术学位上线生源依申请进行复试调剂;如调剂不足时,相应名额转至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招生。
3.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不接受调剂。
4.具体缺额专业(研究方向)和调剂办法见后续调剂公告。
六、资格审查
复试前所有考生须5月12日前在 “钉钉”中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应届生上传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上传前置学历学位证书;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资格审查详见要求见我校研招网“浙江大学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链接为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1815&object_id=206151)。
七、体检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复试期间暂不体检。考生被本院(系)拟录取后自行去当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6月10日前寄我院。体检合格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系)联系。体检表接收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主楼112室陈老师(0571-86592723),请通过邮政或者顺丰快递寄送。
八、复试有关详细安排
(一)资格审查
1. 5月11日前:手机、电脑上安装好钉钉并通过实名认证。
2. 5月12日前:资格审核。要求在钉钉(DingTalk)中上传如下材料:
(1)所有考生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照片、准考证的扫描件或照片;应届生还需上传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还需上传前置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或照片。
(2)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3)军队在职干部需提供《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4)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5)初试前上交承诺书的本科结业考生,严格按承诺书内容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能参加复试。
以上材料请压缩成1个文件压缩包上传,压缩包文件名为:资格审核_报考专业名称_姓名。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注:(2)、(3)、(4)、(5)相关考生届时可在官网查询具体名单。
3. 5月12日前:上传材料
(1)钉钉上签订诚实复试承诺书。
(2)在钉钉中上传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照片(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文件名:成绩单_所报考专业名称+姓名
(3)其他资料:个人简历基本信息表、发表论文或科研成果(如有)、获奖证书(如有)的电子版;文件名:材料名称_所报考专业名称+姓名
(4)个人陈述PPT,如准备,需上传,文件名:个人陈述_所报考专业名称+姓名
4.5月13日:接受复试组秘书钉钉连线,在线进行资格复核及设备测试。
(二)复试时间安排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法律硕士(法学)复试安排如下:
第一轮复试从5月15日上午开始,各专业(研究方向)开始时间:
复试专业(研究方向) |
开始时间 |
030101法学理论 |
8:30 |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8:30 |
030104刑法学 |
8:30 |
030105民商法学 |
8:30 |
030107经济法学 |
8:00 |
030109国际法学 |
10:00 |
035102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
11:00 |
第一轮复试结束,视复试结果征集调剂志愿。
第二轮联合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安排如下:
5月16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8:00
5月17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
3.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安排如下:
5月17日10:30-17:30
考生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另行通知,因设备调试等客观原因会存在一定误差,具体以复试秘书老师联络时间为准。
(三)有关考生签署相应协议:5月18日-19日,拟录取为专业学位的考生、拟录取为与城市学院培养研究生的考生,拟录取的少民骨干计划、士兵计划考生等,签署相关协议(上传扫描件或照片)。
(四)拟录取公示:5月20日前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经学校批准后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随后按照学校安排开始调档政审。
附件1:复试名单.pdf
附件2:视频面试考生须知.docx
附件3:个人简历信息表.doc